潍坊社保缴费基数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潍坊市社会保险以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3、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69元(65383÷12×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6347元(65383÷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潍坊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