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什么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365采摘 2023-08-13 20:58 编辑:admin 233阅读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什么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强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

    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创新推广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二、四川农业大学法学专业主要课程有什么?

法学(文理兼收)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部门法和相关政策,熟练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制: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企业法学、农村行政法等。

◆就业去向:毕业后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尤其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点,在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公证机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刑罚执行机构以及经济主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三、要从头开始自学法律知识,应该怎样做

以下是帮你搜索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一,先要从什么书籍下手

个人认为,《法理学》是学习法律最基础的学科,虽然初学者晦涩难懂,但对学习部门法有很大帮助。

二,法律门科

主要为三大法和三大诉讼法,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还有就是一些部门法,如宪法,商法,经济法等等约10门左右。

三,是否必须都会

如果仅是感兴趣,学习基本法律即可。如果是以后想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应该是不仅学会,而且学精。

初学法律最好先从教科书开始看起,21世纪出版的法学课的教程都可以。

先看几本,然后再看实务的。相对来说教科书比较简单易懂,是面向高中生的。实务的最少要先看过教科书才行,不然很容易出纰漏,因为对整个体系不了解。

首先是您对法律感兴趣,没有兴趣学法律是很痛苦的事。再者,建议您找教材配备相关法律条文来看,学法律没有捷径,只能积累。另外,在学习的过程中,注意法律思维的培养,这很重要。把书中的知识通过联系实际去思考,而且要多角度的思考。

至于详细的计划。您可以先把时间计划好看教材和配备的法条。看您喜欢哪方面的法律。当然了,法律问题是个全面的问题,其它一些重要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是必看的。

自学法律基础的思路和方法 19:08自学法律基础的思路和方法

对于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的考生来说,法律基础是必考的公共基础课程。由于这门课属首次开考,没有以前的经验教训可资借鉴,加之教材内容较多,既涉及基本理论又涉及法律实务,而考生在平时工作中涉及法律知识又较少。如何自学好法律基础?怎样在自学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这是广大农村自学考生非常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自学法律基础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作一分析,希望能给考生以帮助。

一、把握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努力培养学习法律基础的兴趣。

法律基础课程是面向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法律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而设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既是一门法律基础知识课程,又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农村考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完善其知识结构,以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鼓励农村考生自学成才,培养他们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适应农村工作岗位的需要。

从某种角度讲,兴趣源于动机和理想,源于对课程本身重要性的认识。农村自学考生一般都是有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沉重的家庭负担的成年人。很难设想,一个对课程的性质与设置目的不甚了解、不懂得学习该课程必要性及重要性的人,一个没有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追求真理的生活志趣的人,会把繁重的工作、家务之余所剩下的一点极其有限的自由支配时间,主要用在看书学习通过自学考试上。如果考生在需要和实践中培养了对学习法律基础的浓厚兴趣,那么就会激发出强烈的求知渴望和刻苦钻研的精神,树立信心,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最终完成学业。

二、全面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正确处理好教材与自学指导的关系、教材与大纲的关系。

第一、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是我们学习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只有全面而重点地自学好课程的基本内容,才能在应考时考出好成绩。在自学过程中,考生可能会感到法学基础的内容丰富、理论性强,较枯燥抽象,对每章的问题理不出一个头绪,分不清主次。究其原因是没有能够较好地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

法律基础除绪论部分须掌握法的特征、本质及作用外,主要涉及民事和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以及其他与农村考生有关的法律制度。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部分主要包括教材中第一、四、五、六章的内容。学习民法理论时,注意把握各部分的内在联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调整这些关系要遵循一定原则;被调整的这些关系,在法律上便是民事法律关系;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必须有主体、内容和客体;所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必须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而行为是大量的,主要是民事法律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进行民事活动,都不可能事事亲自去干,于是代理制度便应运而生;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目的就在于实现自己的权利或利益,为此民事法律制度设定了几大类民事权利;当自己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最终要请求救济,相应地产生了民事责任;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也不能没有期限,故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合同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也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律制度部分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的特征、有效要件、无效和可撤销的合同;合同订立的形式、主要内容及程序;为了实行合同的目的,必须强化合同的履行及担保履行;合同作法成立后,法律允许一定条件下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婚姻法、收养法及继承法等主要内容。经济法律制度主要是规定企业、银行、税收、反不正当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实际内容紧密联系的法律制度。考生对此应加以足够的关注。

刑事法律制度部分是教材第二章的内容,主要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及效力范围、犯罪构成及分类,以及刑罚。犯罪构成及其要件是整个刑罚中需要重点掌握的理论问题,在犯罪客体部分要分清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与联系;在犯罪的主观方面须把握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关系;此外,还应掌握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点,以及犯罪的既遂、未遂、预备和中止的区别。学会运用犯罪理论分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在刑罚部分注意主刑和附加刑的适用方面的区别。

行政法律制度部分集中在教材第三章,主要讲述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概念,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内容,行政处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以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基本内容。

此外,尚需考生掌握与农业生产、农村社会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法组织法等内容,运用相关知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第二、掌握教材的基本内容,考生还必须认真阅读每章的自学指导,以求更系统地掌握教材的内容,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提高自学效率的目的。例如教材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合同的无效与撤销的情形。由于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都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所以考生在自学这部分内容时,可能会觉得头绪多,内容抽象而不易把握,甚至会有考生将无效与撤销混为一谈。为使考生较好地把握这一问题,自学指导部分明确阐述了合同的无效与合同的撤销的区别:(第一)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而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以前仍具有法律效力,被撤销以后才失去效力并从签订合同开始起无效。(第二)无效合同,不论当事人有无争议,都自始不发生效力;而可撤销的合同,如果享有请求撤销权的当事人不提出请求,没有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合同继续有效。(第三)无效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主张无效;而可撤销合同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主张撤销。(第四)认定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况也不一样。

第三、掌握课程的内容还须把握教材与大纲的关系。《法律基础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法律基础》教材的内容编写,自学者应考复习时应当以学习教材为前提,以大纲所列内容为主要范围。考试大纲规定了各章的考核目标,目的是使自学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加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使考试命题者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度。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这三个递进等级关系的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识记是指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识和表达;理解是指在识记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有关知识、理论的区别与联系;应用是指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能对问题进行正确的阐述和分析,能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掌握较为科学的学习方法

第一、在全面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应深入地把握学习重点,正确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要学习好法律基础,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理解和掌握重点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从课程的内容来看,第一、四、五、二、六、八等是重点章。而且,在每章的自学指导部分都列举了各章的学习重点和难点,如民事法律制度,总的说来,是重点章。但民法内容十分丰富、复杂,为帮助应考者更准确地把握内容的精神实质,自学指导部分又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是本章的重点和难点。诚然,应考者不能只注重重点内容而忽视一般问题。掌握一般问题也有利于加深对重点问题的理解。而且,重点内容和一般问题也是相对的,重点章含有一般问题,非重点章含有重点内容,这就要求考生根据每章的内容和考核要求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从农村经济生活的实际出发,注重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提高,做到学以致用。面向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的开考,其宗旨就在于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为此,学习法律基础必须针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来加深领会。如刑事法律制度犯罪分类这部分内容,应考者关键是能够结合犯罪构成的理论,对农村实际生活中易出现的各种犯罪行为如盗窃罪、抢劫、杀人、放火、贪污、受贿等进行正确地定罪,解决实际问题,分析具体案例,尤其要注意相关罪名之间的区别,这也是学习刑法这部分内容的最终目的所在。又如在婚姻法律制度部分,要求考生在学习结婚的条件、程序的基础上,对可能在农村十分盛行的订婚,应当从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角度学会分析解决。

第三、了解命题考试的有关规定,适当做一些练习题,强化考前训练,巩固所学知识。根据自学考试大纲所列的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命题。考试命题内容的覆盖面较大,适当突出重点章节。试卷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15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30%)、多项选择题(10%)、简答题(20%)、论述题(10%)、案例分析(30%),题目难易程度为:易30%,中50%,难20%。在命题时,有关农村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应用题目会有所侧重,考生在复习时当引起足够的注意。

法律基础内容庞杂、知识点多,加之自学则是以学生单方面学习活动为主,缺乏教师全面系统的指导,这无疑增加了学生的学习难度。故为了对自学者有所帮助,教材在每章后面命制了适当的练习题,来自查学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法律基础是一门不太好学的课程,广大农村考生工作又十分繁忙。为此,考生必须树立信心,勤奋学习。只要你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去学习,方法得当,成功就在前头。

建议你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还是报个业余的班,听听课比较好!

只有有恒心没什么不可以